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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牢固树立五大司法理念
2022-04-07 09:03:00  来源:正义网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吴世东

  党和国家的大局,是指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全局性工作。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检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这是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与担当。行政检察承担着“一手托两家”的特殊职责,既要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检察要找准定位,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样需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与部署,并把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和践行。

  一是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虽同为司法机关,并承担着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但从履职方式上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审判机关更多地体现为被动性的司法机关,奉行不告不理原则;而检察机关的履职方式除依当事人申请外,还要更加注重依职权监督履职。因此,检察机关要发挥好行政检察在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履职中延伸工作链条,做到“一能动三穿透”:一是从监督法院行政审判活动,穿透至监督行政机关作出的原行政行为;二是从个案监督,穿透至类案监督;三是从类案监督,穿透至对行业系统普遍性或深层次问题的社会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同时,在方法上还要坚持“一案四查”:一查裁判结果是否正确;二查原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三查审判程序是否违法;四查行政争议能否实质化解。行政检察只有始终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才能全面融入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二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一方面,检察机关承担着对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另一方面,我国的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行政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被监督者自我纠错,实现协同共治。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调双赢多赢共赢,并非是要帮助遮丑护短、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是要坚守法治底线,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真诚指出、真心帮助解决行政执法司法存在的问题,又要对合法的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依法支持,推动落实,共同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二要注重把握方式方法。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注重换位思考,通过加强协商互动,科学运用公开听证、告知函、检察磋商等多元化的工作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实现最优的监督效果。三要妥善处理行政检察与行政审判的关系。当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而且对比行政审判权,行政执法权也明显处于强势地位。因此,检法两部门更需要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工作关系,以更有效监督和制衡行政权,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应有之义,其内涵是指在司法活动中,检察机关要平等对待当事人,平等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体到对市场主体的保护方面,就是既要平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平等保护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又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既要平等保护大中型企业合法权益,又要平等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各个市场主体司法平等、救济平等,助力经济社会大局的平稳发展。

  四是树立精准监督理念。行政检察要改变眉毛胡子一把抓、平均用力的做法,既要保障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又要多办引领性和典型性的精品案件,树立监督权威。精准监督不是选择性监督,而是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督条件的,均应予以监督,这是行政检察监督的原则和底线,具体要做到:一是监督范围要精准。要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影响重大的案件作为精准监督的案件范围。二是监督过程要精准。要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查清事实厘清是非,用好公开听证,做到精准确定争议焦点,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监督的正确性和权威性。三是监督手段要精准。要准确把握各类监督方式适用的范围、条件和情形,合理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五是树立借力借智理念。行政检察要摒弃过去“唱独角戏”的做法,善于借助外力和外部智慧,通过“众人搭台”,合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一是借助内部的力量。依托四大检察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从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对发现的司法人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通过移送职能部门查办等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二是借助外部的力量。一方面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借助他们的经验和智慧,帮助准确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另一方面,依托有关政法大学或法学院共建研究基地,对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共同进行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三是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加强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检察与行政审判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既能畅通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来源,又能有效提升监督合力。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