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2020年7月21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院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县人大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就我院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能动履职、积极作为,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的获得感和安全感。2017年至今,刑事案件提请抗诉6件7人,市院支持抗诉改判3件3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对审判活动书面纠正违法17件;共立案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经审查依法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依法改判6件;发出审判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采纳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
一是全方位、全流程、多举措开展审判监督。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监督视角延伸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构建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通过口头纠正、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抗诉等一系列监督方式,确保审判监督刚性。刑事诉讼:重点审查诉判不一案件,重点关注案件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处理等关键节点,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经得起检验推敲。如在办理朱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一案中,我院发现县法院未对被告人朱某某并处罚金,属于案件法律适用错误,遂向该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经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对该案另组合议庭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民事诉讼:重点审查案件焦点、申诉人申请理由,对判决正确的加强释法说理,对确有错误的依法监督。如在办理杨某某等人与万某通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经审查发现,原审中证据署名杨某某的《担保书》系伪造,万某通公司与杨某某之间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法律关系不成立,县法院判决杨某某为万某通公司借款提供连带反担保责任,缺乏事实依据。我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市中院指定响水法院再审,响水法院依法改判杨某某不承担反担保责任。刑事执行活动:我院近年来加强对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应当执行而不执行、怠于执行、违法执行等作为监督内容,逐人建档,主动至公安、法院调查被告财产刑缴纳情况,分析研判其经济能力,判断有无可执行财产,有无执行能力,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如在开展财产刑专项执行检察监督中,发现沈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县法院刑庭于2016年12月30日将生效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局,对财产刑判决进行强制执行,截止2018年5月15日,该局未予立案执行。我院遂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一份,督促整改,法院采纳整改。民事执行活动:重点关注执行活动规范性,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情形加强监督。同时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的,配合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对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开展司法救助。如我院在审查徐某某与张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一案中,发现法院执行裁定文书制作不规范,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规范执行程序中法律文书制作,以及在同一案件中作出多份执行裁定书时,不同强制内容的执行裁定书应当在案号上作出区分,确保法律文书的司法权威性。
二是坚持双赢共赢,监督与协作并重。一方面协力同心推进司法办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细落实。自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我院积极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各级工作部署,围绕“889”工作目标(即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0%,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80%,总体法院采纳率达90%)全面展开,与县法院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认罪认罚过程中存在沟通不通畅、认识有偏差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上半年,我院共对88.43%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法院对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48%,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警示和教育矫治功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共同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活动。法院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我院。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由我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年来,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件2人,均判处刑罚。如我院办理的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最高法评为“依法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突出重点案件监督规范。如我院应邀对灌江大酒店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派员全程参与,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全程执行活动无违法情形。另一方面高度关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近年来我院共支持起诉案件267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56件,与县法院协调安排专门窗口、专人立案。开通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民事诉状、支持起诉书同步送达法院,帮助追回农民工劳动报酬456万余元,农民工代表向我院赠送锦旗。开展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加大对虚假诉讼查处工作,召开法检两院虚假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就虚假诉讼的甄别鉴定、制裁打击、机制建设联动工作达成共识,对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加强研判,制定周密调查计划,严把案件事实关。2018年以来,针对虚假诉讼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4件,均被采纳。如在办理胡某某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案中,发现胡某某涉嫌套路贷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胡某某在与顾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将双方借款伪装成购房款,虚构事实并提交虚假证据,要求顾某某、崔某某履行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以民事诉讼的方式,骗取了响水法院民事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向响水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该院依法裁定再审并驳回胡某某诉讼请求。
三是加强和解息诉维护社会稳定。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全力做好申诉人释法宣讲工作,促使其认同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定和判决,做到息诉罢访。打造“温情控申”品牌。把握三个关口(案件受理闸口、信访结案关口、干群关系端口)、启动四项工程(3+X工程、温情救助工程、矛盾化解工程、人机协调工程)、分设四个岗位(分流岗、调解岗、风险研判岗、督查岗),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源头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法治温度,主动做好140件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有异议、有信访风险的申诉案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听证审查,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办案质效和公信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7年以来,在民事申诉、刑事申诉等领域开展公开听证63次。我院报送的“推进公开听证,优化办案效果”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工作经验信息刊发。
四是完善审判监督审查机制。刑检部门组织学习《刑事抗诉案件审查工作指引》,明确抗诉案件需经承办检察官、部门长、分管检察长三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严把质量关。对诉判不一、未采纳量刑建议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实行一案一报告、一案一审查、一案一分析制度,建立审判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监督线索无一遗漏。民行部门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充分履行调查核实权,查明案件争议焦点,听取多方意见。对拟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的案件,需经三级审查后发出。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法律监督作用,为案件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共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今年我院在审查陈某某与刘某某保证合同纠纷审判纠违监督一案中,发现送达当事人的判决书、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发布的判决书与卷宗中保存的判决书不一致,有损司法审判应有的严肃性,而且影响案件的履行或强制执行,遂向响水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由我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审委会一致同意对该案裁定补正。
二、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近年来,我院审判监督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一是抗诉案件少、改判率低。社会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了解不多,主动申请监督案件少,导致部分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流失。二是审判监督分歧大。审判监督案件法、检双方观点易发生分歧,争议较大,需要深入的沟通协调。三是审判监督力量薄弱。我院民行部门目前仅有员额检察官1名,除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外,还需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难以应对日益增多的民事、行政案件。另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涉及的领域很广,知识储备亟需跟上形势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能力。主动适应民法典出台给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着力提升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法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全面监督。定期开展“民法典小课堂”,分篇、章、节制定学习计划,整理学习资料,关注法律前沿理论观点,努力钻研民事法律业务,着力弥补民事检察知识弱项、能力不足、经验盲区,把每一起民事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的铁案。
二是提高刑事检察监督力度。既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勇气,也要有揽起“瓷器活”的能力。确立“一审判决全面同步审查,诉判不一案件重点审查,诉判一致案件回头看审查”三位一体的一审判决审查思路,力争抗诉范围全覆盖、监督范围无死角。落实“三对照”工作方法,即将判决书与起诉书、起诉意见书对照审查;将判决书与案件审查报告、电子卷宗对照审查;将判决书与公诉意见书、量刑意见书对照审查,强化对一审判决审查的细致性。
三是扩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加强检察职能宣传,拓宽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一方面利用自身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检察为民服务窗口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法律规定等以案释法,扩大社会知晓度。另一方面,加强与新媒体平台合作,设立检察版块,向社会征集案件线索,宣传检察职能,打通检察对外屏障。
四是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诉讼监督意识强、法律素质高、纪律作风严的检察队伍,坚持把增强监督质量效果作为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办案质效,严格监督标准和程序。采取岗位素能展示、主题业务训练等多项措施,实行“专业+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致力培养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监督人才。
各位领导,我院将切实扛起法律监督责任,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始终以战斗的姿态、实干的精神,不断开创响水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四个新响水”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