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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度)
2022-02-11 16:28:00  来源: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13日在响水县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庆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全县发展理念变革最深、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获得感最强的五年,也是响水检察铆足干劲、接续奋斗、勇担使命、谱写新篇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切,主动能动司法,为践行“四新响水”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五年来,我院先后蝉联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过去五年,我们坚定不移紧扣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服务社会治理作为体现检察履职成效。

聚焦安全生产协同治理。成立安全生产办案组,严惩各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3789人,组建“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团”,宣讲进企业41场次。会同县应急管理等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结合办案适时提示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责任,提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宣告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助力构建安全发展生态。针对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检察建议”。

聚焦产业响水建设。深入开展打击涉企犯罪“护航行动”,推进10项举措,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起诉一起侵害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开展“暖企护航检察行”,编发风险防控手册,提示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156次。依法对涉案企业经营者慎捕慎诉慎羁押,办理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林某某挪用资金不起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疫情期间,对一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审查,保障其在外地安心复工生产,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典型案例”。

聚焦美丽响水建设。推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蓝剑行动”,依法严惩危害环境资源犯罪15 30人。办理全市首起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依法惩治马某某污染环境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件”。在办理周某某等人非法猎杀黄海湿地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参与听庭,现场释法宣讲,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过去五年,我们坚定不移深耕主责主业,倾力保障社会和谐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响水建设。

聚力惩处严重刑事犯罪。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依法精准办理王某某等人“暴力讨债”、徐某某等人“家族恶势力”、邢某等人“黑保安”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恶势力危害基层选举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精准办理3·21”案件,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类重大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188205人,审查起诉214250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131143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公安部督办的蔡某某等人跨多省市贩卖毒品案。严惩危害金融领域犯罪66 123人,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为32名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同时,深入案件高发地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捂紧“钱袋子”。

聚力强化诉讼监督。秉持多赢共赢理念,促进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8701128,起诉19562720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50件,提出监督意见298件,保障刑事诉讼严格依法规范。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3227人的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65,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64件,促进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规范开展。

聚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和解工作,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制度,化解信访风险677件,努力将矛盾纠纷平息在群众“家门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27391,不起诉12421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6人。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障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适用认罪认罚1579人,促进被告人认罪服判,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过去五年,我们坚定不移践行为民司法,倾力办好惠民实事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紧扣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助力精准维权解困。依法打击骗取贫困农户资金合同诈骗、收购粮食诈骗等涉农犯罪,将受害群众损失降到最低。支持农民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60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与县民政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实施“风信子护航计划”,救助留守儿童和事实孤儿,做好“因案致困”被害人司法救助126200人,被评为县“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助力守护舌尖上安全。直面食品、药品等事关群众健康安全问题,办理食品、药品案件2046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多家不合格餐饮商家下线,依法办理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食品加工人员健康证不合格案,审查起诉翁某某等人走私280余吨未经检验检疫冷冻食品案、万某某等人非法生产销售2300余万元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副产品案,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助力守护下一代安全。成立“小葵花”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治宣讲 136场次,受众学生6万余人次原创动漫短片《向阳花儿开》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助推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建设,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开展系列结对关爱活动,获评全省首届“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办案加强源头安全治理,在办理杨某某等人危险驾驶案中,针对公交汽车超员超载学生情况,专题报送情况反映,助推全县增设校园公交专列。

过去五年,我们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倾力塑造检察精兵

将党建引领、人才聚力和正风肃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夯实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根基。

自觉提升站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实,将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贯穿履职始终。用新思想引领新担当,开展系列主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请示报告,抓牢意识形态,增强规矩意识。以县委部署要求引导干警拿出拼搏争先的勇气、干事创业的锐气,积极投身跨越发展实践,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自觉素能锤炼。始终坚持创新谋事、激情干事、勇于成事。推行青年英才计划,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准。树立讲政治、重实绩鲜明用人导向,激发比学赶超热情。先后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政法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盐城好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自觉从严治检。始终坚守忠诚之心、敬畏之心。依托动态提醒约谈、常态督察通报“两个抓手”,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完善作风建设落实执行、风险防控、效果评价和督察问效“四项机制”,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使全院干警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全面落实、反馈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意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全覆盖履职评议、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组织主题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案件评议等活动128场次,深化检务公开。推行“十五项承诺”,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现场普法宣传、网络法治课25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受众近7万人次。在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第一名。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我们秉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创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新业态。

一年来,我们聚焦绿色发展,在服务社会治理中担当作为

准确把握方位找准定位,立足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以服务大局新作为建功转型发展新时代。

全力护航民企发展。联合县工商联等6部门建立企业合规经营机制,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对19家企业开展刑事风险集中公开提示,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妥善办理一起涉上市公司职务犯罪不诉案,精准办理一起侵害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助力服务乡村振兴。编制项目规划书,落实20项措施,打造“益心为民”公益保护工作品牌,助力黄河故道片区乡村振兴。聚焦宜居环境,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镇区或职能部门对25个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19家砂石经营场所扬尘污染、269个废品回收站污染问题开展治理;推动30余户无证经营、销售伪劣农药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有效整改、13所学校周边道路增设限速标志、21家餐馆卫生提档升级、160余座危旧农村桥梁修缮或重建,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倾力保护生态文明。形成“检察+行政执法”公益保护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次,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16件,服务全县绿色转型。与市海警局响水工作站共同签订协作意见,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在打击海上刑事犯罪,海洋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维护黄海生态资源。在办理杨某某等人收购、销售35万只野生中华蟾蜍案中,综合考量部分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和生态修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和现场指导,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放生1.28万只中华蟾蜍、2万余尾鱼苗,被《江苏法治报》头版、盐城新闻宣传报道。

一年来,我们聚焦民生福祉,在司法为民中释放检察温情

积极回应人民期待,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更足。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结合“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十安”计划。与县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无障碍设施破损修缮,与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等领域专项整治,用“铁脚板”走出群众的“幸福感”。与主管部门开展全县餐饮、商超和农贸市场舌尖浪费专项调查,合力制止餐饮浪费,引导群众、商家养成文明、健康、绿色消费理念。依法从严办理张某某等人走私270余吨国家禁止进口的冷冻食品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打击食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用情促进社会和谐共治。拓展“温情控申”品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2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和谐作用,促使673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推行检察救助模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5558人。支持农民工依法提起讨薪诉讼1212人,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去年春节,在办理何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积极促成4名犯罪嫌疑人退还全部赃款226万余元,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县公安局等7部门出台工作机制,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4名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提供每月1000余元救助金至成年,帮助2名因案失学、辍学的未成年被害人转学复学。开展以“期末法治课、主题班会课、平台安全课、机构法治课、本土读本课”为内容的“五课进校园”活动,法治巡讲35场次,获评“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小葵花”法治宣讲团被县妇联评为“最美巾帼志愿服务队”,巡讲干警入选“全省法治巡讲人才库”。

一年来,我们聚焦风险防范,在平安建设中捍卫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致力平安建设,共同保障社会安定、群众安宁。

致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厉打击抢劫、贩毒、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办理沈海高速盐城段重大交通事故案,迅速组建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提出意见和建议80余条。邀请法学教授、知名律师等召开法律论证会,撰写报告近10万字,对7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积极参与事故善后处置,支持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1件,支持起诉11件,均已赔偿到位。结合办案开设的安全生产课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骨干成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办案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致力参与网络空间治理。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起诉2895人。深入贯彻“轻轻重重”司法理念,审查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某某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庄某某等20余人资金流水达2亿余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办理韩某某等3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对15名涉案在校大学生作不起诉处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综合治理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行为,进一步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

致力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坚持精细审查、精准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侦查监督,一年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0件,提出监督意见93件,相关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56件,配合市检察院对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49件,支持起诉36件,促进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公平公正。

一年来,我们聚焦固本培元,在守正创新中淬炼过硬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注重强基导向,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建设忠诚纯洁可靠的检察队伍。

全面创新赋能聚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讲思政教育“红课堂”、警示教育“廉课堂”、英模教育“德课堂”,力促干警忠诚担当,奋发有为,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交流会上作交流。出台检察贡献孵化机制,用典型案例引领,精品案例示范,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以事业引才、生态留才、舞台育才,推进“121”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建强班子树标杆、带头办案做示范、上挂外派炼骨干,多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例撰写能手”等称号或入选省级人才库,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推介。 

全面务实正风肃纪。把握人防和事防两个“关键”,以会前讲廉警示、谈心谈话提示,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常态。实行人员分层分类全覆盖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制约,办案办文办事全方位检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去年以来,全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记录报告67次。重点重抓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顽瘴痼疾“6+1+N”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管人管事制度16项,实现“要我防”转向“我要防”,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成效得到省市指导组肯定,一名副检察长作为教育整顿期间选树的先进典型被省委政法委宣传推介,学习教育创新做法入选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验汇编。

全面拓展履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主动配合县政协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专题调研。始终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组织检察开放日、工作通报、增殖放流等个性化联络活动32场次,参与检察听证68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促进形成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政治生态和勤勉敬业、雷厉风行的作风状态。

回顾过去五年的奋斗历程,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我院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顾大局、乘势而为谋发展、拼搏争先重自强,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对标县委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新部署,我们在班子示范引领中积蓄服务动能,将检察履职积极融入发展大局中去系统谋划,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赶超;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向往,我们在锐意进取中增进为民情怀,结合办案用情用心办好民生实事,以更高的标准回应群众需求;对标队伍建设新要求,我们在自强不息中挖掘奋勇争先潜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更严的作风力促用宽肩膀担当、靠真本领成事。我们深切感受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建设,才能扛起使命担当,永葆奋斗激情。

各位代表,回首过往弥足珍贵,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检察工作所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面对现代化建设光荣使命,我院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亟需重视和完善: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举措和贡献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高素质检察人才培育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对此,我院将勇于破题、思考解题,努力走出一条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之路。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业、实事为民、勇争排头“四个一流”总体工作思路,强化落实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举措以更加精准的司法办案、更加规范的法律监督、更加优质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向心凝聚力、核心战斗力,奋发有为、积极作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以高度政治自觉赋能发展,谱写服务治理新篇章。找准服务大局结合点、切入点,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融入度、贡献度。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县委部署要求,设立港城派驻机构,全力保障建设开放生态新港城。会同相关部门扩大公益保护效应,高起点服务黄海新区建设、高标准服务黄河故道片区乡村振兴,服务构建景美、人和、水绿生态,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份额。

二是以更优行动自觉实干为民,彰显民生检察新作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为民办实事计划,持续放大“民生检察”“益心为民”等工作品牌效应。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司法+社会”救助,突出关爱因案返困家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通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未成年人社会体系建设要求,提档升级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服务构建未成年保护工作新格局。

三是以更强法治自觉守土尽责,共创平安建设新生态。突出抓好县委出台的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意见和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点举措的落实执行。全面巩固安全发展防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金融、新型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切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响水建设。推动诉讼监督向高标准、高质量监督转变,纵深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民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以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以更实检察自觉拼搏争先,打造奋发图强新风貌。抓牢班子、抓好中坚,抓实青年,让政治意识强起来、示范引领冲起来、勠力同心干起来。坚持实绩导向,引导跑出加速度,冲向新高度。务实推进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加大先进典型选树,激发干警只争朝夕干事业、一门心思抓争创。主动接受县委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规范办案风险防控,促进依法依规履职,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公正,清廉严明。

各位代表,响水这方热土正焕发着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凭海临风,奋楫笃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服务发展永不懈怠的恒心、司法为民永不满足的初心,时刻牢记光荣使命,全面凝聚奋进力量,为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响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检察机关积极贡献!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说明 

1)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2)“三个规定”:分别指: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3)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举措》:202110月,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举措》,明确服务发展大局、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履职制约和保障等 4个方面18条重点举措,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县检察院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4)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202112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案件范围、办案程序、调查核实权、支持保障、人大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全面规范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