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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8-11-08 10:11:00  来源: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1日在响水县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宏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响水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规范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2017年再次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集体”

一、紧跟决策部署,致力服务美好响水建设

坚持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司法办案,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打造“阳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涉检信访矛盾排查,组织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清理,制定信访案件明细表,责任具体到人,逐案落实化解稳控举措。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包案领导带案走访、邀请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活动,实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着力维护地方稳定。相关做法被省、市检察院简报刊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徐显明副检察长批示肯定,连续四届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推进“蓝剑行动”服务生态文明。继续深入推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蓝剑行动”,持续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实行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多部门联动互动,加强与县环保局、水务局、海洋滩涂与渔业局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对接,对企业污水排放监管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加大对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一起非法倾倒 170 吨含毒固体废物的 3 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

实施“护航行动”打击涉企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涉企犯罪“护航行动”,开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专案专办。一年来,办理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涉企案件2433人。对敲诈勒索 8 家化工企业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胡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实行“精准预防”服务“精准扶贫”。围绕服务“精准扶贫”推出系列预防活动,深入响水经济开发区、黄圩镇、运河镇和六套中心社区等开展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镇村行”行动,把警示教育的“流动课堂”开到村居一线。“精准护农”专项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工作被盐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2017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把握法治政策,全力推进平安响水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和谐安康的期盼,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斗争,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合力,从严、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18283人,其中,批准逮捕169204办理了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陶某某、牛某某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程某某等人针对我县企业跨境设“天仙局”、借赌博实施的金额达600万元的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批捕案件无捕后撤案、不诉、判无罪的情况发生。公诉部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355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74504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1人。办理了马某某等人非法制造、持有枪支案,张某某贩卖冰毒达7公斤以上的重大贩卖毒品案,徐某某等1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等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被评为“响水县执法为民先进集体”、“盐城市公正司法示范点”、“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和谐社会体系建设。参与危险驾驶、校园暴力等问题治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相关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出防控建议。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查、提出量刑建议,共从快从轻处理轻微刑事案件204件。注重对轻微犯罪嫌疑人的挽救和再犯罪的预防,一年来,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5起。

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40人。积极推行“向日葵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计划”,开展“本土读本进书包、庭审现场进课堂、警示展览进校园、义务巡查进网吧、专题教育上电视”“四进一上”活动,邀请部分中、小学生来院接受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助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刊载推广,被评为盐城市检察机关“最佳创新创优项目”,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三、坚持惩防并举,着力保障良好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清风正气的期盼,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在侦防机构和人员转隶之前,履职尽责不懈怠。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查办各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重点在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领域开展小专项活动,坚持行贿受贿并查,一年来,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710人,其中查办一起侵吞社保资金达364万元的贪污案,受到广泛关注。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44人。不断加大追逃力度, 511日成功劝返潜逃4年的受贿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并查办相关行贿人员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防腐,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在围绕所办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同时,先后开展行政执法部门预防渎职犯罪、“廉洁城投、预防同行”专题教育、联合响水县卫计委共同开展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预防等活动,拍摄农业保险领域腐败窝案警示片。一年来共开展案例分析4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8次,推动形成预防制度3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9次。

坚持规范司法、提升能力,注重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对技术装备使用培训,熟练使用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严格落实省检察院下发的职业禁语和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的要求;落实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保障律师辩护权的依法行使,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运行,努力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

严守案件质量底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一年来,依法不批捕5381,决定不起诉55人。监督立案12人,监督撤案22人,刑事抗诉1件,书面纠正违法20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拓展案源,全力打开多元化监督格局。一年来支持农民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2, 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2万余元。加大虚假诉讼查处工作,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5件。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履职。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件。

促进刑事执行公正规范。突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加强对社区矫正监管监督,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建议书3份,提请收监建议书3份,监督收监3人。注重财产刑执行监督,依法监督44人,监督执行金额14.6万元。探索“听证式”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232人,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简报刊载。

五、勇于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期盼,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规范有序地推进改革,全面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积极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及运行机制。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均直接办案。检察长直接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1件;主持召开检委会研究决定疑难复杂案件38件。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独任检察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办理案件,独立作出处理决定。出台新的案件分配管理办法、各业务条线检察权运行办法及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

全力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认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根据省、市、县委的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侦防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人心不散;扎实做好积案办理、积存线索清理和涉案款物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扎实推进。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布法律文书22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451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7条。加快推进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建设,成立响水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检察新媒体宣传矩阵建成运行,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打造“春风案管”,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建立检律互动微信群,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向律师推送,一年来接待律师114人次。

六、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期盼,加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方略“四个新”深厚内涵,不断夯实政治理论基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激发检察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廉政课等活动,让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教育落地生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强化对干警廉政及作风建设的监督,确保监督效果。推行干警思想动态所在部门研判、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专门研判、院党组决策研判三级研判机制,摸清干警思想脉搏。一年来开展研判四次,解决多项干警思想上存在问题。

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核心要求。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办理复杂案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突出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在青年干警中任命检察官助理5名,选拔员额检察官2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注重考评激励,评选响水检察标兵,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坚持把科技和创新作为动力源泉。狠抓科技强检,加快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一科一品创新工程”,对检察文化建设提档升级,保持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影响力;积极投身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依托响水检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激发工作活力、提升检察形象。

七、拓宽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在监督下依法履职、在履职中自觉接受监督,将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县“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明确责任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工作情况,及时把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搭建代表委员新媒体联络平台,制定代表委员年度联络工作计划,落实院领导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办法,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拓展了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师生代表参加“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发放知识读本,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邀请盐城市电视台、响水县电视台、响水日报社等媒体记者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精准护农”专项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先后被《检察日报》、江苏卫视、《江苏法制报》、《清风苑》等多家媒体报道。

各位代表!

响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响水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特别是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检察监督在解决司法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充分;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司法体制改革后的考评、激励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响水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响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服务全县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化细化具体服务措施。全力推动“阳光信访”,及时消除风险源点。进一步推进 “护航行动”,依法打击妨碍重大项目建设和侵害企业利益、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抓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蓝剑行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保护绿水蓝天。继续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的分析研判,排查此类案件风险隐患,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服务全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维护地方安全稳定。聚焦建设平安响水,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继续参与扫黄打非、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维护金融安全,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预测预警预防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聚焦建设法治响水,提升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水平,全力打开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破解司法改革难点。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全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着力破解司法责任落实难点,健全业绩考核机制,实行员额动态管理。着力破解案多人少难点,强化领导带头办案作用,推动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集中。着力破解检察权运行监督难点,完善内控监督体系,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强化质量监管、促进规范司法。着力破解检察监督职能延伸不足难点,持续深化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切实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研究,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着力破解监察体制改革难点,坚决拥护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切实做好侦防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后的工作衔接,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再作新的贡献。

四是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讲看齐、重担当、作表率,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素能培训,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注重“严”字当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自身腐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

齐心协力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对强化司法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给检察监督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走好新时代的检察路,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响水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赵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