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我院被授予“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检察工作
第66次检察开放日 |检护民生·共话富民强村
“推门听庭”验真功,集中评议提质效
如何写好高质量检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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