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施军同志被省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该同志自2013年以来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合计311件38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6件8人、立案监督1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其中,高质量办理省督办的十四年前一副科级女干部张某某被杀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武某某非法占用40余亩农用地建设小产权房案等案件。同时,注重创新创优、延伸检察贡献度。《推行“三评”制度确保不诉案件质量》刊载于高检院《检察简报》、并被市院主要领导批示;《推行“向日葵计划”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刊载于高检院,且“向日葵计划”先后被评为“首批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优秀事件”;编辑的《林某某挪用资金案》被省院评为全省十大不起诉典型案例。
该同志先后撰写市级以上理论调研文章30余篇,其中《论恶意欠薪罪在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实务适用中若干问题研究》刊载于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研究》、《司法舆情的机理探析和实务应对》刊载于清风苑杂志《清风苑-检察调研专辑》2013年专版、负责2016年度市级调研课题1项,结项“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