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调研报告
2018-01-17 15:39:00  来源:
 来源:盐城市检察院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不仅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严重妨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014年至2017年一季度,射阳县院共办理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24件45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已经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一、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特点 

  一是低龄化现象突出。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很多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出现“早熟”现象,加上不良文化的影响,增加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率。据统计,该院近三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中,14-16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比53.3%,另有3名未成年人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予处罚。 

  二是共同犯罪趋势明显。未成年人在体力上不及成年人,且缺乏作案经验,为了巩固犯罪心理,加强作案能力,多数情况下,他们会采取团伙作案方式,但是团伙作案中分工并不是十分明确,其目的简单、动机模糊,以聚众斗殴行为最为典型。 

  三是低学历闲散人员居多。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因各种原因成为了“边缘未成年人”,即因失学、辍学、闲散以及进城务工的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游离于学校和工作单位之外,处于家庭管不了、学校管不到、社会管不好的状态,客观上增加了他们犯罪的几率。据统计,该院近三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中无业人员占比77.8%,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比71.1%。 

  四是多为临时起意。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中,有预谋、精心策划的犯罪案件并不多见,多为因某种原因临时起意实施暴力行为,尤其在共同犯罪中,临时纠集在一起而实施暴力行为的现象较为突出。如张某某(17岁)因与曾某某(17岁)因在QQ上发生口角,遂相约斗殴解决,后二人分别纠集多人聚众斗殴。 

  二、诱发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原因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非标准模糊,适应社会的心理素质差。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大多没有很好地接受普法教育,由于法律知识贫乏,不知法为何物,什么是犯罪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往往只知道自己行为是错误的,但不知道自己罪行的严重性。二是文化道德水平偏低。多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或是文盲,导致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和不法之徒的教唆、利诱下,常常走上犯罪道路。三是未成年人心理上的障碍。如只求索取,不讲奉献,更不愿意吃苦,自私自利,贪图享受,凡事只顾自己,不计行为后果;缺乏必要的挫折锻炼,意志薄弱,稍有不顺就走向极端等等。四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性格冲动,受外界刺激的情况很容易做出极端行为。日常多见的未成年人强奸、伤害等案件,很多都是在冲动、嫉妒等心理的影响下发生。 

  (二)客现方面的原因 

  1.家庭的教育和监管不力。家庭教育的不力,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一些未成年人从小在家庭的溺爱、放纵下,走入学校后依然我行我素,听不进别人的批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目中无人,目无法纪。一些未成年人从小生活在残缺家庭或者不和睦家庭中,很少得到家庭的关爱和必要的监管引导,任其个性自由发展,养成放荡不羁的不良性格。 

  2.学校管理松驰,教育缺位。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只教书不育人。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针对性不强,形式不活,内容不新,考核和奖惩力度没有形成与应试教育相对称的地位,影响了教育的效果。有的学校忽视学生之间的纠纷,解决方式简单、粗暴,如果学生对老师的解决结果不满意,可能在私下寻求解决,这在一些中学中显得尤为突出。有的学生还崇尚江湖义气、哥们义气,即使小的纠纷也可能引发严重犯罪。 

  3.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是一些高消费人群的消费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刺激,致使部分未成年人不顾家庭经济状况盲目攀比,产生非法物欲,直至实施盗窃甚至抢劫。二是受一些不健康的书刊、网络、影视、游戏的影响,未成年人易激情冲动,只管自身享受,不管他人受害,只讲哥们意气,不讲法纪观念,甚至知法犯法,造成暴力伤害、性犯罪等产生。三是社会上黄、赌、毒等不健康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四是就业困难,导致一些未成年人从学校走上社会,生活来源缺乏,又不愿从事艰苦的工作,思想空虚,整天在社会上游逛,以致同社会上有劣迹的人合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易发的抢劫、盗窃、强奸等案件,多是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所致。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家庭的教育监管力度。家长应加大对孩子的家庭教育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对孩子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心,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密切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并予以正确引导。积极监督孩子接触的大众媒介、生活的社会环境,对孩子交友应积极引导,认真甑别,防止受有不良习气朋友的影响。重视对离异或外出务工的家长的未成年人的监管,落实监督、管理、教育、保护措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加强对在校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各小学、初、高中学校应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及社会丑恶现象的引诱和侵蚀,并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落实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约束学生的行为,摒弃重学绩、轻素质,重升学率、轻德育的观念,对差生应进一步加大德育教化的力度,切忌简单采取放任、排挤、甚至变相退学的做法。 

  三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利用各种传媒,加大《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引导未成年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妇联等部门要认真检查、监督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法律和政策的落实情况,积极组织协调各社会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关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制度。 

  四是建设文明社区,净化社会环境。加大对社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扫除暴力的书刊、图片及音像制品。营业性的歌舞厅、网吧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依法严惩不执行规定的商家。多建设一些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如少年宫、公园等,以陶冶未成年人的性情、启发他们的智力。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丁琳、朱玉) 

  编辑:赵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