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推动公检良性互动,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1月28日,响水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在该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夏肖, 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开友,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参加。
夏肖与杨娜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后共同为办公室揭牌。
接牌仪式结束后,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首次联席会议,就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进行交流,总结以往开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受理、不捕不诉听取侦查机关意见等工作经验成果,在推进信息共享、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等方面达成进一步共识。夏肖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有利于强化公检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杨娜指出,办公室的成立为凝聚双方思想共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公检协调沟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下一步,响水县检察院、公安局将以会签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为指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