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看似是个案问题,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司法公信力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我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聚焦矛盾化解不彻底、源头治理不足等突出问题,构建前移预防、办案化解、延伸治理三项核心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刑事检察办案全流程,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的关键路径。我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将矛盾化解工作前置至刑事立案、侦查环节。张某在经营公司期间,长期拖欠11名工人工资11万余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支付,引发工人集体维权。我院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发现线索后,及时依法介入,与侦查人员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标准。同时我院联合侦查、审判机关商定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流程,将繁简分流关口前移至侦查环节。通过向张某及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张某经多方筹款足额支付了欠薪,这起涉民生矛盾纠纷在侦查环节即实现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我院通过规范取证标准、提升办案效率、统一司法理念,构建“标准统一、流程高效、理念协同”的前端工作体系,让前端预防成为矛盾化解的“第一道屏障”,从源头化解了一大批潜在涉诉矛盾。
精准办案、实质化解是处理涉法涉诉矛盾的核心环节。我院紧扣审查起诉核心环节,建立“领导包案+自行补充侦查+释法说理+认罪认罚”闭环工作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陈某虚构卖车事由骗取薛某5.2万元,因关键证据丢失,部分被骗事实在侦查阶段未获认定,薛某担心损失无法追回,在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多次情绪激动地到我院信访。针对该案,我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由我承办该案。经研判后,我们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我带领办案团队运用技术手段破解涉案微信账户密码,提取到完整交易记录,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陈某自愿认罪认罚。我同步向薛某释法说理,彻底解开薛某心结,薛某最终自愿息诉息访。2025年以来,我院通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办理刑事案件25件。
一案一治、源头治理是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的根本举措。在办理靳某诈骗案时,我们发现靳某在近三年内虚构入学、就业等事由,对14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89万余元,不仅造成群众财产损失,更引发教育招生领域的信任危机。我院在依法办案同时,开展类案分析,精准梳理出招生信息不透明、制度机制有漏洞等问题,联合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召开专项座谈会,并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区教体局迅速完善招生制度、推行“均衡入学”试点,公安、检察、教育三部门还会签协作配合意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该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我院坚持“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司法理念,打破部门壁垒,构建“检察建议+协同整改+普法宣传”的延伸治理体系,将矛盾化解从个案解决向类案治理延伸,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