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会化辅助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辅助警务保障工作1名,具体要求请见《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社会化综合辅助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要求
报考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社会化辅助工作人员,除符合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响水县户籍,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单位分配;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退伍军人;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检察综合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9月27—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3、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退伍军人证件以及发表文章报刊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社会化综合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0月8日(上午8:30-11:30)。
四、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参照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
(1)时 间:10月10日
(2)地 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招录(通行)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
五、合同签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在合同期限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聘用后工资由财政保障,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515-86685608。
监督电话:响水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0515-86866216。
2019年9月26日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社会化辅助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岗位
人数
性别
招聘条件
岗位描述
优先条件
辅助警务保障工作
1
不限
1.大专(含)以上;
2.专业不限。
1.从事检察事务工作;
2.退伍军人
具有相关司法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