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亭湖区检察院 作者:吴春
为提高刑事申诉案件处理决定的社会公信度,切实保障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效果,日前,亭湖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答复会。
8月30日上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3人,参加了申诉人封某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的公开答复会。会上,申诉人封某提出自己不服刑事判决的事实和理由,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复查认定的基本案情及法律适用情况,并逐条回应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详细阐释不予抗诉的法律依据,并对法院刑事判决书中未认定的诈骗数额向申诉人给出合法有效的维权建议。与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听了承办人员的答复后,也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不予抗诉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并根据案件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向申诉人进一步解释该处理决定的依据及理由,建议申诉人采纳承办检察官给出的维权途径。 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是该院强化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的有利举措,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提高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对化解涉检矛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