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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08-30 18:08:00  来源:响水检察

  为进一步加强联络工作,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提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对检察院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检察院各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决定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与沟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不断拓宽联络渠道、创新联络方式、丰富联络内容,确保我院的联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络工作。通过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进行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委员直接进行沟通,通报审判执行、党建、扶贫和涉诉信访等中心工作,了解和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关注点,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每年检察院每名联络人上门走访结对的省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少于2次。定向结对联络人还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等方式联络定向结对的省级代表委员,通报检察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对检察院工作进行视察,参加检察院工作会议,参与司法政策和有关司法改革的调研活动等。

  建立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每年向定向结对的代表委员通报检察院工作不少于2次。

  (二)构建两个网络。机关设联络工作督查室,人民法庭开辟一间办公室,作为联络工作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形成点面结合、整体联动的联络工作网络。

  (三)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联络工作。在检察院官网开设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专栏,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定期推送联络工作信息,宣传检察院工作;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代表委员联络专栏,并将微信平台与官网联络专栏整合。

  (四)赠阅图书资料。每半年刊印一期“联络专刊”,每年年初为每名县级以上代表委员订阅一份《检察日报》。

  (五)坚持开展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对于公开审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人大特别关注的案件,应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把代表委员请进来,收集意见建议。

  (六)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及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及关注案件,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办理机制,落实“定包案领导、定办理时限、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的“四定”责任制,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抓好代表、委员广为关注、问题相对集中、解决难度较大和多次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长期未结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强化办理沟通两手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或听证的关注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增强代表委员对案件客观全面的了解。对未结案件,要按照工作程序定期催办,并向代表委员反馈进展情况,力争审限内尽快结案。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院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和意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联络工作;要将联络工作作为改进司法作风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要带着感情做联络工作,真心尊重代表委员、真切依靠代表委员、真诚服务代表委员,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所思所盼所忧所急。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院庭长负责制,“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主动带头开展联络沟通工作,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将联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有效解决工作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立足岗位职能,高效务实做好联络工作。

  (三)落实服务保障。加强经费保障,认真编制联络工作经费保障计划,加大对定向结对联络工作的经费投入,落实监督联络工作信息化建设和相关活动经费,为顺利开展定向联络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联络工作信息报送。要把联络工作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联络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写和报送工作,切实将联络工作信息作为汇报情况、总结经验、宣传检察院工作的载体。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