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株洲12月15日电(通讯员唐芳江亮)近日,在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操场上,应邀进行校园法治宣讲授课的检察官意外地被一名学生来了个“熊抱”,定睛一看是曾被帮教对象小幸(化名)。
据悉,小幸父亲因病逝世,母亲独自抚养姐弟二人成长。他原是醴陵某高中的学生,成绩良好,但因一次上课期间受同学蛊惑,偷了暂存在班主任办公室的其他同学手机,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醴陵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小幸主动投案、初犯且学校出具谅解书,并于2020年9月25日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该院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承办检察官告诫他遵守法律规定,叮嘱他向优秀的姐姐学习看齐。小幸表示将改过自新。
然而考察期第三个月的某一天,小幸母亲向承办检察官打了求助电话,称小幸本来答应去上学,突然反悔且拒绝说话。
检察官当即会同醴陵市益爱志愿者,驱车前往小幸家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慢慢地打开了小幸的心扉。原来小幸因盗窃一事多次被母亲责骂,并且担心在学校会受同学歧视。
得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深受触动,一方面于2021年4月牵头组织了一场集体亲职教育活动,邀请了醴陵市家庭教育专家来院进行帮教,小幸及其母亲受邀参与。承办检察官通过当面交谈、电话等方式多次关心了解小幸的心理状态及母亲关系。在多方努力下,小幸与母亲关系恢复如初;另一方面,针对小幸上学的顾虑,询问小幸意愿并征得其母亲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又联系了新学校,帮助其协调转校事宜。小幸再次重返校园。
如今的小幸在新学校与老师、同学们相处融洽。“现在我在学校过得很开心,非常感谢检察官姐姐们的帮助。”“熊抱”过后,小幸明亮的眼睛里透出自信的光彩。看着“脱胎换骨”的小幸,承办检察官也倍感欣慰,更加体会到了未检工作的责任重大与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