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响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宏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警示教育中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家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一、坚持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并重,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自觉主动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一是积极投身全县小康社会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行干警挂职和谐村居建设指导员机制,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三解三促等活动,进村入户访民情察民意,积极协调帮助扶贫村解决乡村道路、沟渠排水等困难。加大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是突出策应“生态立县”战略。出台《关于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五开展五建立”的实施意见》,成立“生态文明检察服务站”,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与县环保、水务等部门生态保护联动机制,重点围绕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法转移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环境问题,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建立服务生态文明专案办理通道,实现“专案、专人、专办”,“稳、准、狠、快”地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犯罪行为,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是全力服务沿海沿河企业发展。严厉打击各类阻碍企业发展的刑事案件,积极化解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矛盾纠纷。发挥“企业维权岗”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指导诉讼等服务。一年来,对规模企业员工开展法律培训5次,参与劳资纠纷调处14起。院领导挂钩服务厦能实业有限公司、爱康管业等多家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开通涉企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通道,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重视社会矛盾化解,促进我县平安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做到重拳出击,快捕快诉,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的和谐度。一年来,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87件253人,依法批准逮捕147件19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83件510人,提起公诉324件410人 。主动提前介入引起媒体热议的“4.13”公车撞人案、“10.8”陈某某故意杀人案等案件的侦查,引导取证,起到良好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犯罪嫌疑人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群体性事件引发刑事案件中的一般参与人员等施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捕9件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作出相对不起诉14人。推行“三评”制度保证相对不诉案件质量,该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第17期刊载,《检察日报》“2013亮点”栏目以《给相对不起诉加道“保险”》为题进行推广报道。
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运用检警联合调解机制为84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0万元,被多家媒体报道。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公诉人释法说理宣讲团”深入校园、社区、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村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以“振华群众工作室”为窗口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提供救助。
三、坚持深入查办与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并重,有力推进反腐倡廉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一是关注“三农”领域,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为切入点,深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0人,侦查终结7件8人,提起公诉10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起诉1件1人。其中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拓展职务犯罪预防途径。树立“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开展行业预防、专项预防23次,形成预防调查报告9篇。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68次,召开案例剖析会10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主动介入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特大桥”工程开展专项预防,提出合理建议。我院报送的《关于 2008-2012 年我县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及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以《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预防教育融合科技文化元素实现“四个率先”》介绍我院的先进做法。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以警示教育中心为平台,与县纪委、县委党校共同开展警示教育进党校,党校课程进警示教育中心活动。先后为全县八大系统、12个乡镇和园区廉政教育活动提供“菜单式”服务。以“微讲堂”法制课、警示教育图片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县5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警示教育中心被省纪委等九部门联合授予“江苏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被省检察院授予“省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四、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并重,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同时,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与监管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年来,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2件2人,追捕4人,纠正漏诉1人。开展民事案件虚假诉讼监督6件、建议提抗2件,提请抗诉3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0件10人。设立驻交巡警大队检察工作室,发挥侦查引导、侦查监督和检警联动三个作用,得到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批示。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检察机关的活动18次。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和阳光检察法制广场、《灌河清风》内刊等平台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把检察工作放到社会“聚光灯”下,接受监督。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自身监督。完善院各业务部门、案件监管部门、检察委员会等多级监督体系,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窗口前移,推行案管监督“四通报一分析一建议一督查”管理模式,及时通报监督管理情况、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办案进度数据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成立“法律人士评诉团”,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听庭评议,先后被《江苏法制报》、《检察日报》报道。严格执行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撤案、不起诉上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和错案责任追究,强化对检察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五、坚持思想作风建设与执法能力提升并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保持纯洁性、深化评定升”和“党员学习日”活动,在市委组织部的两次督查中受到好评。针对青年干警开展“学习林志梅、岗位新作为”教育活动,通过“比学习,看综合素质;比能力,看贡献大小;比实干,看敬业精神;比作风,看执行纪律”,夯实青年干警思想根基。
二是注重执法能力培养。通过“灌河浪潮法学社”实务研讨、公诉人讲堂、业务竞赛、控辩对抗赛等复合化练兵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我院干警出庭支持公诉的“祝某某等人抢劫案庭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百庭考核”暨“代表委员百庭评议”基层院优秀庭。十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大赛中,我院获团体一等奖,两名干警获“盐城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品牌,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同步推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执行中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实施干警8小时外“个人行为”阳光工程,重大节日前召开廉政教育大会,检察长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廉政教育课,每月集中一次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干警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无不体现着县委的正确领导,无不凝聚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执法规范化和科技强检能力的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需要不断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盯争创“更高水平的全国先进检察院”、“更高层次的文明单位”和“人力资源人才化、执法办案精品化、特色亮点品牌化”的“双争三化”目标,着力实施“学习调研提高工程、作风建设推进工程、公正执法规范工程、文化文明繁荣工程、一科一品创新工程”等五项工程,务求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群众工作上取得新成效、执法办案上创造新业绩、创新创优上开创新局面。
一、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一个核心”、“四个重点”、“四个提升”的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响水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检察干警进百企活动,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及时依法打击妨碍大项目、大交通、大港口和大载体建设的犯罪活动,为沿海开发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实施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十项举措”,着力保障“绿色响水”建设。
二、积极推动“平安响水”、“法治响水”建设。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坚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网络等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和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加强法律服务和检察建议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诉讼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法律明确的新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立案监督、改变定性、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等事项的充分说理工作,争取当事人和社会的理解、认可与支持,保障检察工作的开展顺乎民意、合乎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危害发展的职务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力争查办大要案有新突破。继续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更加注重保障民生,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大力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的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大格局。继续推进司法追究与行政问责的工作衔接,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用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勤政廉政。
五、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大力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全面加强队伍执法素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和监管工作。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继续实施干警8小时外“个人行为”阳光工程,对检察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