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我院被授予“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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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次检察开放日 今天我是一名检察官——响水县银河路小学来我院法治教育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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