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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监检务公开问答-抢劫、强奸
2018-01-10 09:06:00  来源:
                                              抢劫罪

  问:什么是抢劫罪? 

  答: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问:除了直接抢劫财物的方式,还有什么情况也构成抢劫罪? 

  答:转化型抢劫,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同样构成抢劫罪。 

  问:抢劫罪如何量刑? 

  答: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什么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答:《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问:抢劫罪的构成和数额有无关系? 

  答: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对数额没有要求,即使一分钱未抢到,也构成犯罪,这是抢劫和盗窃的区别之一,但抢劫数额的多少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问:抢劫多少钱属于数额巨大? 

  答:根据江苏省的量刑标准,抢劫五万元以上属于抢劫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抢劫罪中入户抢劫的“户”是个什么概念? 

  答:这里的“户”是指他人日常生活使用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 

  问:“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包括在未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吗? 

  答:不包括。 

  强奸罪 

  问:什么是强奸罪? 

  答: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问:强奸罪的对象包括男性吗? 

  答:不包括,在我国强奸罪的对象只是妇女。 

  问:强奸罪中除了暴力和胁迫之外,其他还有哪些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进行强奸犯罪的? 

  答:一般通过一定的手段致使妇女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都属于强奸罪中规定的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或者用药物麻醉妇女、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人、利用迷信或者假装治病等都是常见的强奸手段。 

  问: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何特别之处? 

  答:在我国,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即可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在共同犯罪中,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的,也以强奸罪论处。 

  问:我国刑法对奸淫幼女有何特殊规定? 

  答:我国对幼女的保护格外严格:在量刑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犯罪行为上,只要犯罪嫌疑人的性器官和幼女的性器官接触,即构成强奸。 

  问: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既遂和未遂? 

  答: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普通强奸时,只有双方生孩子气结合(插入)时,方为既遂;奸淫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性器官与幼女的性器官接触,即是既遂。 

  问:什么是强奸罪中的幼女? 

  答:强奸罪中规定的幼女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子。 

  问:与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答:对于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者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不管妇女是否表示同意,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问:强奸罪如何量刑? 

  答: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另根据江苏省的量刑标准,强奸妇女一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奸淫幼女一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至七年。 

  盗窃 

  问:盗窃有哪几种类型? 

  答:(1)盗窃数额较大;(2)入户盗窃;(3)扒窃;(4)携凶器盗窃;(5)多次盗窃。 

  问:几种盗窃类型是否都有数额要求? 

  答:除第一种需数额较大,达到2000元的立案追诉标准外,其余几种类型均不需达到数额较大。 

  问:前科劣迹对盗窃认定是否有影响? 

  答: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或1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以一般数额较大标准的50%确定。 

  问:什么是多次盗窃? 

  答: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问:盗窃未遂的是否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答: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 

  问:故意伤害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答: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致人轻微伤以下的,则进行治安处罚。 

  问: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中的损伤程度? 

  答:以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为认定依据。 

  问:故意轻伤未遂的是否处罚? 

  答:不以犯罪论处,只有意图造成重伤以上后果,且已经着手实施,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任何伤害的,按故意伤害(未遂)论。 

  问:故意伤害有哪些拟制规定? 

  答: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寻衅滋事 

  问:什么是寻衅滋事? 

  答:(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2)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问: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答: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问: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如何定罪处罚? 

  答:该行为既符合故意伤害罪,也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即可。 

  编辑:赵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