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我在履职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围绕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镜泊湖流域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实际行动服务“三农”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宁安人,我所在的上官地村依托独有的火山熔岩台地资源,打造出优质稻米产业,以农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速。我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地理标志被冒用,假化肥、假种子坑农害农,环境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切身利益。对此,我建议——
第一,强化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当前,农民在树立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和商标专用权等方面意识不强、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遭遇侵权时,难以靠自身力量维权。我认为,检察机关可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法律宣讲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同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针对冒用地理标志、滥用农产品商标等侵权行为加大检查力度,维护农产品品牌声誉。
第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该法还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诉讼。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此外,销售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事件时有发生,建议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三,推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黑龙江是重要的农业产区,拥有丰富的黑土资源,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得到有效回收和处理,减少土壤污染。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河湖污染防治的有效监督,针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等问题,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查非法排污行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持续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共治合力,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