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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死角保护,激发古城生机活力
2024-04-03 09:15:00  来源:正义网

  【案情介绍】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百寿镇北端的永宁州城,始建于明成化十三年,原为土城,成化十八年改砌石城,距今已有546年的历史,是长江以南地区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古城之一。永宁州城内现有居民2000余人,2013年3月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受居民焚烧垃圾、植物大面积生长根系张力等自然、人为因素影响,永宁州城墙体受损、周边环境脏乱,严重影响古城整体风貌和文物安全。

  2022年4月,永福县检察院在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随即立案调查。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调取资料等方式,查明永宁州城存在古城墙被居民堆放垃圾后集中焚烧熏黑、大量植物生长根系张力导致四周墙体砖石松动、卫生环境脏乱以及公共区域照明配套设施不完善等情形。根据文物保护法第5条、第8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3条等规定,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下称“文体局”)对永宁州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永福县百寿镇政府对永宁州城具有保护职责。

  2022年8月24日,永福县检察院分别向该县文体局、百寿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永福县文体局加强对永宁州城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城墙附着植物进行清除,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加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建议百寿镇政府对城墙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共同做好永宁州城城墙保护和周边环境系统治理工作。

  2022年9月27日,百寿镇政府向永福县检察院发出书面回复,称已清理垃圾堆3处,增设可移动垃圾桶5个,将其他环卫设施建设纳入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并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同年10月17日,永福县文体局书面回复称,已清除城墙附着植物,并争取资金用于永宁州城内部道路修缮及改造、古城外环参观步道恢复、古城墙周边的环境整治及绿化改造等,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

  2022年12月18日,永福县检察院在跟进监督中发现,永宁州城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已启动,城墙附着植物及周边竹林、墙角堆放的垃圾均已清理,城内主街道硬化工程已基本完工,排水改造、环卫设施、灯光亮化、天网摄像头铺设等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2023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整理:记者邓铁军)

  【评析】永宁州城历史悠久,历经战乱而幸存,对研究古代建筑和当地民族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近年来,永福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与行政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工作站紧密联络,共织包含群众、行政执法部门、人大代表工作站、检察机关的公益保护网,有效保护了永宁州城这一文化瑰宝。

  一是检察长“挂帅”办案,做好文物保护员。永福县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带队、办案骨干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办案团队,多次实地走访永宁州城等文物和文化遗址,调查研究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多次与县文体局进行磋商交流,积极推动出台《永福县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大力筹措文物保护资金,传承文化根脉。

  二是“科技+检察”高效履职,筑牢文物保护墙。永福县检察院在办理永宁州城保护案时,发现永宁州城存在管理面积大、缺乏日常维护等问题。在尽可能节省人力、财力的情况下,永福县检察院与百寿镇政府共同研究利用“天网”对古城进行全覆盖监管,清除监管死角。检察机关在日常办理案件时,可以通过“天网”大数据平台对古城实时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还可以通过监控回溯功能发现遗漏的案件线索。

  三是凝聚合力创新监督方式,织密文物保护网。永福县检察院建立“检察+人大”的监督新模式,依托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收集破坏、损毁文物的相关线索;多次召开文物保护联席工作会议,与有关单位、专家及古城居民共商文物保护事宜;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助推政府出台有奖举报制度。不仅使受损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修缮,还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推动文物周边环境系统治理,优化当地人居环境,形成人与文物和合共生的宜居宜游、利民便民的新格局。

  (评析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驰)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