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廓清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治理逻辑、加强标准诉讼制度的统一建设……
2023-07-26 16:45:00  来源:正义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

  廓清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治理逻辑

  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数字治理的重要场域,以高阶多维的法律监督、数据驱动的融合检察与一轴多元的共治结构为基本特色。先行先试区提炼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命题反映出治理实绩,但不宜援引为治理逻辑,应予挖潜改造。展开来说,大数据法律监督的上半场是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科技手段甄别出批量异常案件线索,开展法律监督;下半场是追溯法律运行方面的惯常症结,以检察建议等方式启动相关主体共治。上下半场均为大数据法律监督嵌入治理的重要环节,蕴含着致力于多案纠错与类案防错的双重逻辑。基于此,我国应当廓清建设检察大数据资源的广度、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限度和制发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刚性等基础问题,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治理现代化。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徐信贵:

  加强标准诉讼制度的统一建设

  代表人诉讼是涉众性行政纠纷的一种共同诉讼解决机制。行政诉讼法第28条忽略了代表人诉讼本身存在的集体行动困境。立法上关于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的规定比较粗疏,对于当事人推选的代表人如何得到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操作性和规范性不强。实践中,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较少,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功能不彰。一些司法机关尝试以标准诉讼对行政诉讼法第28条进行转换适用,将注重“人”的代表性变为注重“案件”的代表性。为预防和减少办案模式探索中各行其是的弊端,应加强标准诉讼制度的统一建设。在优化制度设计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明确标准诉讼的基本定位,将其作为代表人诉讼的补充性纠纷解决机制而非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二是通过立法固化标准诉讼,对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进行区分适用以避免司法权力的不当扩张;三是通过加强案件管理和增强技术赋能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公正而快速地解决行政争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为军:

  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生态提级

  电信网络诈骗往往受害群体庞大,呈现境内境外、线上线下双向联动的空间格局,作案手段有着鲜明时代性,且依附着大量黑灰产,已形成完整的犯罪生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对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长期实践的立法确认,以落实“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四个治理”为基本定位,但在当下及今后一段时期,其犯罪治理模式仍处在打击治理阶段。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为应对生态化的电信网络诈骗,仍需进一步迈向生态治理,注重治理的法治细节,构筑有深度重实质的协同治理,打破犯罪生态平衡,实现治理生态提级。

  (以上依据《中国刑事法杂志》《政法论坛》《法学论坛》,陈章选辑)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