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戴惠芳)“本案中,检察机关不是简单地、机械地适用现行规定,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日前,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公布,专家对福建省某县检察院办理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给予高度评价。
2019年,某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先后对颜某等4户生育三胎家庭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后因颜某等人未主动履行缴款义务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颜某等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执行措施。2021年8月,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实行后,颜某等人向该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要求停止执行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针对颜某等人申请的监督问题,该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专题研究国家生育政策相关文件,并主动走访县人大、法院、卫健局等部门。经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就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执行问题达成共识。
随后,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该县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达上千件,遂确定了“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治理”工作思路。同年9月,该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卫健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申请法院对该类案件作结案处理。最终,法院终结了执行程序并解除对颜某等人的强制执行措施。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服务,该县检察院还针对群众关心的此类案件是否需要逐一申请监督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开答复,明确此次检察建议是针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建议,个人无需再申请监督。
在福建省检察院的指导下,该县所在的某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发出类案检察建议9件,排查发现同类案件4000余件,已督促终结执行此类案件946件。此外,福建省检察院总结并转发该市的办案经验,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线索摸排和类案办理,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方式,持续督促终结此类案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