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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悠悠我家琐事
2021-09-17 09:47:00  来源:正义网

  我父亲是1949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的。1950年,他和其他热血青年一道,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4年,负伤回国,荣立三等功,历任排长、连长、团参谋。他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因为“出身不好”的缘故受到冲击,1969年,他拖儿带女回到老家原广安县徐花乡务农。那年,我才9岁。

  1.

  握惯枪杆子的父亲,对“修理地球”一窍不通。父亲就酗酒排遣郁闷,这个年近不惑之年的汉子变得有些脾气暴躁。有的社员说他忘了本,农民的儿子不会种地真是笑死人。父亲不得不参加劳动,第一天手上就打了两个血泡。他撂下锄头不干了,少不了和母亲拌嘴打架。我们兄妹3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战战兢兢的日子。我还记得,每当父母打架的时候,两个妹妹就推着我去劝,少不了我被父亲踢了几脚,腿上留下“乌疙瘩”再也不敢去。

  那个时候农村采取记工分制,为了生计,母亲接过父亲的锄头参加劳动。由于初来乍到,生产队长只给她记6分。母亲虽有怨言,但也无可奈何。劳作回家后,我们兄妹3人也成了母亲的“出气筒”。好在不久,我父亲落实政策到小井沟煤矿当了“工人”。当“工人”在我老家有特殊含义,体现了早年农民群众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渴求。那之后,我家在村里才抬起头,有的社员对我们多了嫉羡。要知道那个时候“当工人”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有迷信的社员说:除非祖坟冒烟,才能修来这样的福。

  我母亲在村里当民办教师后,我就主动接过父亲的锄头参加劳动。我那时记的工分是3分,和同龄孩子享受同等待遇,我的两个妹妹记2分。

  尽管全家都参加劳动,但分的粮食还是不够吃,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处在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好在我们家有“当工人”的父亲,填饱肚子基本上没问题。我记得我一个人就可以干掉两大碗包谷汤圆,还有一个人吃掉8两面条的“光荣史”。所以在农村那段艰难岁月,我们活得比普通农民好一点。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和“农民伯伯”劳动的间歇里,这些大人谈天说地,说得最多的是岳飞、张飞、薛仁贵的故事,为我后来的文学爱好埋下了伏笔。

  2.

  1979年是我全家喜事连连的一年。先是父亲从工业单位被调到原广安县检察院工作,接着是我考上广安师范,最后是母亲和两个妹妹“农转非”都成了“吃商品粮”的人。

  好的小道消息一个接一个,到了1979年底1980年初,国家落实了一批复退军人的问题,我父亲和他的战友都在其中。根据当时的政策,我母亲和两个妹妹均获得“吃商品粮”的资格,唯独我因为满了18岁而被拒之门外。当然,我考上师范也成了“城里人”,用不着为身份犯愁,父亲也没有更多地为我争取资格。我的两个妹妹自然非常高兴,以至于读书“磨洋工”,学习成绩直线下降。1980年,两个妹妹一个到南充棉纺厂工作,一个到供销社工作。唯独遗憾的是我母亲,她是随军家属,以前在部队因为带孩子没有工作,所以到了地方也没安排工作。父亲为了安排母亲的工作也曾努力过,但一无所获。她挺不过一人在乡下教书的日子,但进城不久,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为此我母亲变得郁郁寡欢。无所事事的她闲不住,就和父亲单位同事“农转非”的家属一道找地方种菜。

  2007年9月,她在种菜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飞奔而来的摩托车撞倒,经送医院抢救后不久,带着深深遗憾离开了人世……

  再说回我读书的事吧。早先,本应读小学三年级的我,因为老家当时没有三年级,我就“回炉”从小学一年级读起。好在我是革命军人后代,我和妹妹都被推荐上了高中。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父亲鼓励我去参加考试,还在读高一的我拒绝了。1978年,我参加文科高考榜上无名。父亲和当时在花桥中学教英语的张怀英老师鼓励我不要灰心,复习后继续考。是年9月,我又进了花桥中学理科快班,搞不懂“ABC”和磁场的我就通过在书店工作的幺姨那里,买到一套“数理化自学丛书”,一个人躲在竹林里、草丛中苦读,热了就用帕子擦擦汗,冷了就站起来跺跺脚,饿了就啃几口生红苕,累了就用冷水洗洗头,硬是从初一理科补起,一页一页读完了全套书。当然,其中有很多内容是囫囵吞枣,我就靠背记下来。

  1979年,国家开始实行中专考试和高考相分离的制度,为保险起见,父亲和张怀英劝我考中专。又为了保险,父亲劝我报师范学校,因为那个时候报师范学校的学生很少,一般都是贫寒子弟报名。于是,我以高出录取线22分的成绩进了广师校。

  揭榜那天,父亲特地请了假,我和父亲连夜从徐花高桥村秘密前往花桥中学领通知书。领到后,我和父亲又连夜赶回老家。原来,那时候我在村里的表现不是很好,常常和村里的孩子打架、偷菜,父亲要赶在政审前去村干部那里求情。然而,父亲多虑了。得知我成了“秀才”后,村里人也很高兴,毕竟,这个村还没出过“秀才”,我不仅为家人争了气,也为村里人争了气。接下来,乡亲们纷纷请我吃饭,以至于我不得不安排好“吃饭日程”……

  中师毕业后,我到了老家最偏僻的村任教,又到大龙初级中学、金广小学任教。再后来,根据残疾军人可以安排一个子女留在身边的政策,我被调到广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3.

  我们搬过三次家。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们住在与区法院在厚街搭伙修的公房内,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第一次在城里有了自己的家,虽然小,但能遮风避雨,全家人的高兴劲自然不用言表。房屋调整后,基本上满足了一家5口人的住宿问题。

  80年代后期,父亲在广安区城北北街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投资了3万元,三室一厅的房子,使得我们全家人都有独自的空间。此时,我已结婚生子,妻子也在单位分得了福利房。进入90年代,我们卖掉北街的房子,在城北建新街分到一套集资建房,140多平方。

  房子越来越大,大家的心情也就越来越舒畅。闲暇之余,父亲就填词作诗感恩邓公,其得意之作是“伟人风范”“正本清源”“国难民贫风雨愁,冤假错案急待纠。光明磊落无私畏,正本清源誉全球”……

  这个打过仗、负过伤的老人,时常教育子女要感恩。他先是获得残废军人补助金,后又因是1949年参加工作的老同志而在2012年获得困难补助金。我的两个妹妹下岗后自谋职业,同时办理了社保,解决了后顾之忧。我也在1994年考进区检察院,通过“爬格子”重温创作梦。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