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是如何织就的?从个人职业分工角度而言,这是法学家的事;从国家机器功能而言,那是立法机关的事。但不管从个人分工层面,还是从国家管理层面来讲,我们绝大多数普通公民一般都不企望自己是“法网”的编织者——法学家和立法者,但做个“法网”的维护者总是可以的、应当的、所能所想的。同时应当明了,这个少数“法网”的编织者必须同样是“法网”的维护者。
“七五”普法规划突出强调要通过“从学法、遵法到用法、护法”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我个人理解,“从学法、遵法到用法、护法”也是全民普法的基本步骤。因为这是符合人类“从学习——到理解——到遵从——到应用——再到信仰”这个思想思维过程、精神理念形成发展逻辑的。
中华五千年文明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崇尚规矩。规规矩矩学习,规规矩矩行事,规规矩矩做人:从家训,家训好;学法律,法律神圣;遵法律,法律明彻;扬情理,情理善;用法律,法律公正;守规矩,规矩恒;护法律,法律普众。可以看得出,也理会得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与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相系,与中华五千年历史光阴相连的。党章和党纪党规也同此理。
全民普法,首要考虑的是要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全民。人人都来“学法、遵法、用法、护法”,“七五”普法突出的是要更好地解决法律的实效和管用这一问题。强调重视法律的实效性,就是让每个公民都能明了具体法律的具体实效价值和适用范围。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价值和适用范围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者好比是缝制法律这件“衣裳”的裁缝,需要拿各类不一样、不等同、且众多的法律法规依据公众的需要而量体裁衣,让每一个公民都穿上自己喜爱的、合身的“法律衣裳”,才能在法治的“游泳池”内进行“自由泳”。
各级司法工作者当然就是具体实施裁剪方案的能工巧匠,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老百姓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国家法律最权威,安邦治国法必依。”当一件件法治的“衣裳”成为每个人乃至全民贴身体己的心爱文物,当高尚、神圣的法律条文被赋予了热血生命之后,可以想象,将来法治的风范在中华大地是一道多么美好亮丽的风景线。
因此,法网、裁缝与“自由泳”的关系,实际上是一个立法与普法与“学法、遵法、用法、护法”的辩证关系。
将法律的网织得越来越密,编得越来越赏心悦目、称心如意,这还好像只是一匹匹将待使用的织锦,只有通过公正司法,使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法律庇荫遮护的范围越来越宽广,法律之网维护下的国家才是人民真正能“自由泳”的乐园。(胡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