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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比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1-09-01 18:33:00  来源:响水县检察院

  为规范响水县人民检察院聘请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乙级以上从业资质;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委托内容

  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我院提供政府采购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招投标文件,并报我院认可;发布招投标公告或招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采用资格预审);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协助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发布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草拟采购或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档案整理移交。具体服务内容以每个项目下发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谈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工程款支付、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每个项目下发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前至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如有)、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价材料。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响水县淮河路198号

  联系人:侯先生联系电话:0515-86685608

  2021年 9月1日

  编辑: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