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2017-02-06 10:27:00  来源:
 ——在响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宏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先后被表彰为县综合先进集体、盐城市先进检察院和全国文明单位。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参与小康社会建设。将“民生检察”理念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在办案中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并积极应对。结合“三解三促一加强”、“法律巡回服务”等活动,深入村居对案件当事人、上访户和困难户进行走访,倾听群众心声,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干警与挂钩镇村的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蓝剑行动”,充分发挥“生态文明保护检察工作站”作用,与县环保、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互动联动,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构建全方位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保护地方蓝天碧水。提前介入侦查并依法批捕一起无证经营、非法处置“三废”1544吨的重大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全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构建“惩防控”三重防护体系,遏制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态势。全年办理此类案件77人,其中办理的葛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0余万元、施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等案件取得良好成效,为保障全县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做出积极贡献。从快办理涉企案件,重点开展打击涉企类案件专项行动,依法快捕快诉一批敲诈沿海化工企业、盗窃沿海企业物资的案件,为发挥“一带一路”连接带作用保驾护航。

二、积极投入平安响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建设平安响水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推进平安响水、法治响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动态,严厉打击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依法批准逮捕198227人,提起公诉396510人。批捕案件无捕后撤案、不诉、判无罪的情况发生。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命案、社会焦点热点问题背后的犯罪、暴力型涉众型犯罪案件,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命案同步介入侦查、落实跟踪监督的“绿色通道”和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提升办案质效。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注重“以案释法”、舆情引导和信访化解工作,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结合办理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开展释法说理。推行不捕不诉、追捕追诉、改变定性、立案撤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六种情形说理制度”,“释法说理月月行”活动深入村居、学校、宗教场所进行普法宣传。

努力增进社会和谐。谨慎使用刑罚措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交通肇事、轻伤害等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人;刑事和解55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执行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帮教考察,努力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造改过自新机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年来办理司法救助11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 2万余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重点,严查涉农案件。2015年,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紧扣省市院工作部署,围绕民生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查办案件,在农村改厕、种粮补贴、拆迁补助、土地增减挂钩、农业开发项目补贴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8人、渎职犯罪案件12人。加大追逃力度,检警联动于当年5月成功将潜逃两年之久挪用公款超百万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

规范办案,提升案件质效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着力转变侦查理念,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围绕智慧反贪建设要求,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强 “两化”人才培养,着力提高规范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深化“侦、捕、诉”联合运行机制,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办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提高。

不断创新,扩大预防效果。继续发挥警示教育中心预防阵地作用,在大力查办职务犯罪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警示教育网络阵地,联合知名微信公众号提升预防影响力。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队,围绕县教育系统“双创”工程、医药、食品卫生等领域开展预防宣传活动;预防职务犯罪“镇村行”活动深入乡村,面对面与干群互动交流,成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色品牌。今年来共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17次,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52次,为县内52家单位4000余人提供警示教育。

四、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致力维护司法公正

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增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捕3447人,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不起诉1017人。深化驻交巡警大队检察工作室的做法,进一步发挥引导侦查、侦查监督和检警联动作用;推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提升侦查监督质效;推行逐案评议侦查活动制度,对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案一评”、逐案反馈、综合评议。办理的张某某寻衅滋事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对被县法院判处财产刑的在矫人员、留所服刑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执行到位12人,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书面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数2件,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改造违法数3件,监督脱管、漏管数2人,监督收监数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审查的沈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的新途径,重点打击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今年来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裁定再审改判8件,办理的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盐城市十大优秀示范案例”。

五、构建开放式检务公开体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大众的开放型、互动型检务公开体系,打造“阳光检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和建议权,被表彰为“盐城市公信示范检察院”。

打造便捷式检民沟通平台。建设功能齐备的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将业务咨询、控申举报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电话举报等功能深度整合,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司法成本。一年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共受理信访案件269件、办结203件,受理、办结刑事申诉案件4件,律师接待88人次,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0次。

运行网络化检务公开平台。开通响水检察微信、微博,编发微信63期、微博350余条。大力推进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等业务,方便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和群众适时网上查询。在响水检察网、阳光检察法治广场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公开检察机关职责、执法权限、程序、期限等内容,即时公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院重大活动等。今年来公开法律文书329份,重要案件信息28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03条,互联网点击率近19万人次。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今年十一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检务公开和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接受审议。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答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询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制定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并答复。不断扩大监督主体的范围,今年新聘任了6名特约检察员,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出席检察机关的活动26次,接受监督的频度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拓展。在“检察开放月”活动中,省检察院组织全省部分人民监督员来我院进行了视察观摩。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目标,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书记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廉政课等系列活动,努力筑牢干警思想根基。院组成考核组对干警应知应会时政知识进行“过堂式”答辩考试,始终保持干警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县纪委“二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自我约束承诺书,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行“双阳光工程”,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八小时内外个人行为进行督查,引导全院干警讲规矩、守纪律、树正气。

加强道德文明建设。围绕争创“更高层次的文明单位”奋斗目标,大力实施“文化文明繁荣工程”。开设道德讲堂,邀请响水籍中国好人楚海霞、李海龙等人来我院宣讲文明风尚。利用“好人榜”宣传被评为全县“十大孝子”、“盐城好人”的我院干警,以及被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的我院四名干警两次救人危难的感人事迹,201510月我院第三次被表彰为“盐城市文明单位标兵”。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干警规范履职的能力。以“灌河浪潮法学社”为重要平台,开展“部门长大讲堂”、案例研讨、控辩对抗等活动,推行法学社员列席检委会会议制度,努力培养骨干型人才。结合“学习刘文胜、争当新标兵”活动,邀请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同志到我院作先进事迹报告,并评选出本单位的“业务标兵”、“创新标兵”、“调研标兵”和“服务标兵”。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大赛”中,两名干警分别获得“十佳公诉人”、“最佳辩手”、“最佳业务能手”称号,并获团体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无不体现县委的正确领导,无不凝聚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够高,办理新类型案件、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的10个主要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把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建设“文明响检、规范响检、智慧响检、廉洁响检”。

一是更加积极地服务发展大局。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任务目标,今年,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蓝剑行动”,推动全院各部门的联动配合,打击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犯罪,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机制,力争在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我院将继续推进干警担任“和谐村居建设指导员”、“维稳专干助理”等活动,结合“巡回法律服务”、普法宣讲“微讲堂”、“释法说理月月行”等活动,深入村居宣讲,接受群众咨询,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度更高的响水检察。围绕“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目标和“一带一路”战略,我院将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引导司法行为,通过数据分析,对近年来发案率增长较快的各类涉企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为响水经济再上新台阶保驾护航。

二是更加深入地推进平安创建。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突出打击各类多发高发犯罪,突出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的关系,全力促进社会和谐。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侵害和被侵害案件不断上升趋势,拟推行“本土教材进书包、庭审现场进课堂、警示展览进校园、义务巡查进网吧、专题教育上电视”“四进一上”活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是更加鲜明地促进反腐倡廉。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不放松,继续开展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在土地征用、专项资金、涉农惠民、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社保、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大力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立足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整合民行、公诉、控申、预防等部门宣传教育功能,以预防犯罪宣讲团为主力,构建 “大预防”宣教机制,着力推进“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惩防机制形成。

四是更加全面地强化诉讼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继续推进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形成,依法监督纠正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加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全力打开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快财产刑履行情况查询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听证式”羁押必要性审查。

五是更加坚定地抓好队伍建设。以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双过硬”为目标,不断提升干警素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廉政建设。积极投身检察改革,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推动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审慎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继续推行干警思想动态“三级研判”机制,及时发现队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引导干警的思想行为。继续强化岗位练兵,选择各条线的业务骨干担任青年干警导师,实施“青蓝工程”,加快骨干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响水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高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全力提升各项专业能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建设新响水、发展上台阶、奋力实现响水发展北抬头”作出积极的贡献!

  编辑:赵晶晶